咸亨国际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消息,1月11日咸亨国际公开信息显示,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来兴、总经理夏剑剑、董事会秘书叶兴波、邹权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未严格用于主营业务。2022年公司将3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与其他自有资金一起购买理财产品,产品到期后已赎回。二是募集资金专户之间存在部分资金混用于不同募投项目的情况。三是2023年2月至4月期间,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金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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